通知-公告-公示

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1-13浏览次数:10

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及运行,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,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,现对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
一、高度重视,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

各实验室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在寒假来临前,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(https:/2023/0412/c2953a327586/page.htm),组织全覆盖的自查,对实验室的水、电、气等基础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自检自查,对实验室内各项危险源做好妥善安排处置。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双人双锁要求入库储存,并做好台账记录;危险废弃物必须收集转运至学校暂存点,禁止留存于实验室内;各类压力容器(含气瓶)应做好检修与固定,高压气瓶总阀关闭;其余危险源做好相应防范工作,保障实验室内部安全。


二、严格防范,做好实验室封闭工作

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,要做好“四防四关”工作,即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,关好水、电、气、门窗,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。


三、重点防范,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管理

寒假期间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,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,落实安全值日制度。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内禁止学生留宿、禁止烧煮饮食。学生开展实验工作的,教师必须在场指导。加强安全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
四、如遇突发情况,务必及时报告

温馨提示:

实验室应急联系人:谭老师(15961285972)、付老师(15295086176)

乐行楼物业:0519-86334629

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:0519-86330014

安全保卫处:0519-86330110    86330211    86330191(24小时,监控中心)

值班电话:0519-86330044(晚上:20∶00—次日08∶00)

消防火警:119

医疗急救:120

治安报警:110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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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13日